崔媽媽基金會讓你秒懂「搬家契約」5大重點


 

鬼月前夕、農曆春節前為搬家旺季,民眾卻常常忽略搬家也應要簽訂契約,崔媽媽基金會製作5張圖表秒懂一紙契約該掌握簽約重點,如「地點、時間及居家地形」、「需搬運物品」、「計價方式及服務人車數」、「損壞理賠」、「企業經營者基本資料」。

 

崔媽媽基金會搬家評鑑服務部主任張碧玉表示,一般農曆7月、過年前夕,為搬家旺季,許多搬家公司業務繁忙,常常與消費者只有口頭契約,一不小心容易產生紛爭,甚至衍生出額外搬家費用,建議搬家前夕先確認好合約內容,不要只是採簡略報價,最好連同出車數、到場人數,以及臨時續追加車費用全數釐清

 

他說明,消費者並非專業若錯誤評估出車數或服務人員,業者依循派出少量車數及服務人員,原先需半天完成搬家工程,很可能從早班到晚,建議民眾最好事前與業者溝通,釐清需要搬家車數、服務人數。

 

地點、時間及居家地形

她指出,除了說明搬家地址外,如果已看好入厝吉時,一定要記得預先告知搬家公司,再來最好連同樓層、有無電梯、中庭距離等要寫清楚,比如樓中樓一般會以較高價錢計費。

 

需搬運的物品

她說明,需搬運各項大小物品要全部寫出來,或是可請業者直接到府估價,清單列表一一列出,減少雙方對搬運量的認知差距,不只利於清點,也可更清楚掌握搬運現場狀況及車數預估。

 

計價方式及服務人車數

1.詳列計價方式:要註明是包價制或以車計價方式,每車金額多少

2. 搬運當天同時到達的車輛以及服務人員的人數

3. 車輛須註明清楚:車型、車輛大小(噸數)

 

損壞理賠

1.適用契約:若因搬運所導致的物品損壞理賠,一般皆依交通部的搬運貨運定型化契約來處理

2. 告知期限:消費者應於搬運完成後3天內告知搬家公司,如搬運物品有不易發現的損壞,應於搬完後10日內告知

3.賠償金額:每個搬家公司賠償規定不同,一般皆已修繕完成為原則;若無法修繕者,則依物品折舊後現值理賠